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督促、协调和指导等工作
更新时间:2019-10-15 03:24
一是成立组织机构。成立了以修文县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,分管领导为副组长,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,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督促、协调和指导等工作。
二是制定工作方案。明确了工作目标、组织机构、检查时段、检查范围、检查内容、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等,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系统、全面、周密的安排部署。
三是明确工作任务。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结合实际,将矿区的水文地质、排水系统、防洪设施设备、监测监控、防汛措施、值班值守等内容逐项进行细化对照检查、对照督促、对照落实。
四是开展集中整治。集中整治工作人员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检查,彻底排查安全事故隐患,果断迅速采取安全防范措施,督促企业落实整改,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。(杨保兴)